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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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是有条理有程式的规章,是政党、团体、企业等社会组织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组织成员、活动规则或企业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质、业务范围和规模、活动制度以及就某项业务所制定的准则和规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1

  一、建议将第一章总则中第四条修改为以下内容

  第××条 本单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业务主管单位是      ,党建领导机关是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领导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建议将第六章章程修改中第三十三条修改为以下内容

  第××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建议在第八章附则之前单独增加“党组织建设”一章

  第××章 党组织建设

  第××条 本单位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第××条 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单位理事会成员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第××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第××条 本单位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单位党组织意见;本单位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第××条 本单位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第××条 本单位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

  第××条 本单位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非公企业在我国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对推动科技创新、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加强新时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对非公企业的领导,保证非公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巩固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的现实需要,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内源动力。

  (一)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40年,非公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非公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较高的比重,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就广东省江门市而言,全市工商部门在册登记非公企业超5万家,201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2.5%,民营企业数量、工业增加值、上缴税收、从业人员,分别占全市的87.67%、45%、61.3%、40.7%。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敢为人先、富有创造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他们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集中的区域越来越多地呈现扁平化特征,与党的“树状”组织架构差别较大,尤其是近年来涌现出大量商务楼宇、商圈市场、新型园区等民营企业集中的区域,这些区域人员集中、管理集中,是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将会更强劲,还会有更大的发展。从执政党的角度来讲,加强这一领域的党建工作,占领非公企业的党建高地,提升党建工作在该领域的影响力,对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对江门市来说,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重要指示精神极其重要的一步。

  (二)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是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力从农村涌入城市,在非公企业中就业。这些体制外的就业人口数量多、流动快、素质参差不齐,给地方政府的管理带来很多挑战,而且当中很多都是异地务工,在精神生活层面往往比较匮乏,对社会治理带来潜在风险。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可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和文化氛围,对这些群体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让外来打工者在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来自党组织和企业的关怀和温暖,自觉投身于企业的发展建设中来。另一方面,部分企业重经济效益轻文化建设,不注重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导致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群众利益之间矛盾频发,甚至引起地方性群体事件。据统计,江门市近三年的信访案件中,涉及企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关系类占比约为10%,涉及的企业基本上没有建立党组织。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功能,能引导企业树立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工作环境,推动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等方面下功夫,有效地抵制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方式

  目前,非公企业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主要是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产业结构升级不断加快,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速融合,产业梯次转移快速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建立。非公企业发展变化的新趋势,决定了加强这一领域党建工作,事关非公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实践证明,党建强的企业,往往发展得也更好。如广东省的唯美集团、腾讯公司,江门市的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嘉士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对于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非公营企业党建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取得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但也要看到,非公企业党建是不同于体制内党建特点的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观念更新不到位,党建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进入新时代,开展党建工作的外部环境已经得到很大改善,旗帜鲜明讲党建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思想。但是目前仍有部分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还存在“中层梗阻”。一方面,部分企业主没有放开胸怀、心存顾虑,担心党的一些规章制度会与企业文化、企业制度相冲突,认为建立党组织会占用企业行政资源和生产资源,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更有甚者认为企业组建党组织会给企业增加一个政府监管的“紧箍咒”,对企业的发展没有益处,主观上把党建工作拒之门外。这种思想顾虑在中小企业尤为严重。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完全跳出传统圈子,用传统思维看待新兴领域党建,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没有认识到位,缺乏明确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党建工作不能与时俱进,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要求,习惯用“施政号令”的方式硬推工作,简单套用机关党建的模式导致驾驭不了企业党建,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二)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虽然不少非公企业都建立了党组织,但是部分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比较突出,例如非公企业党员流动性大,一些企业党组织出现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现象,党组织基本处于“停摆”状态;部分企业的党组织书记由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甚至一般党员员工担任,无法对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产生影响等,党组织在企业中找不到“位置”,无法在企业的发展中占据“上位”优势。此外,部分企业党组织责任感、使命感不强,不积极主动作为,只顾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满足于开展一些流于形式的党建活动,没有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错误的观点、决策部署没有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长此以往就导致党组织发声的机会少了、位置小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能够真正发挥和凸显。

  (三)运行机制不顺畅,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显现

  《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虽然《公司法》对企业如何建立党组织提出了要求,但理论上还缺少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实际工作中也缺少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激励、约束机制,加之非公企业自身结构的复杂性和产权结构的多样性,致使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处处“受制于人”。另外,在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方面,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非公企业对于政府的依赖性越来越小,虽然存在党组织隶属关系,但缺少有效的责权利的制约,加之非公企业自身的以出资人为核心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特点,这对于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都产生了不利影响,一些非公企业党建制度与企业的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影响了党建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提高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促进非公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实现“党建出生产力”。

  (一)强化政治导向,以党建引领非公企业的发展方向

  要发挥好党对非公企业“把方向、保大局”的重要作用,在政治上、思想上加强引导,凝聚党政部门与非公企业、非公企业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共同发展的共识,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利用好工商联、商(协)会组织等平台作用,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更好地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事业,汇聚各方力量统筹推进非公企业党的各项工作。要发挥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主的沟通交流,取得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消除误解、增进共识,让其明白企业开展党建活动不仅不会造成企业生产经营的负担,还能促进企业的队伍和文化建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帮助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益。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党组织要紧扣企业生产经营,在服务企业决策、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推动企业加快发展。要特别重视人力资源这个第一资源,坚定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企业引才聚才,为优秀人才大显身手搭建平台,充分激发人才在企业发展中创造活力。

  (二)着力提升组织力,实现党建工作常态实效

  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力建设,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着力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把非公企业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企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同时,非公企业党组织也要积极作为,找准党建工作与非公企业发展的融合点,适当弱化意识形态色彩,突出务实作风,既不能用理想化的党建标准开展工作,也不能完全忽视党建元素,要把开展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作为两者的最佳结合点,把服务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目标,寻找和解决企业主所关注的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用推动企业发展的成效来赢得企业主的支持和拥护。

  (三)完善体制机制,为非公企业党建提供政策支持

  非公企业党建要做出成效,必须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着力完善非公企业党建的体制机制,确保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有规可循、有章可依。一是建立议事决策机制,探索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统战、商务、工商、经信、税务、工青妇等部门参与的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健全明晰的党组织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承担的职责任务、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和要求,有条件的还可以探索将企业党组织嵌入企业治理结构;三是完善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制度。将服务企业作为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继续深化领导干部挂点企业制度,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创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带头服务重点非公企业、带头联系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带头协调解决企业难点问题,让发展好的非公企业成为党建工作示范点,把有影响力的企业家都团结凝聚到党的旗帜下,以点带面提升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3

  《指导意见》强调,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切实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指导意见》提出:

  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二是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三是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增加以下内容)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共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

  第X条(增加一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配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

  第X章XXXXXXX

  〃〃〃〃

  第xx条(“董事会”部分增加以下内容)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先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然后再由

  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

  第XX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部分增加以下内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党委书记担任。

  第X章(增加一章)党的组织

  第XX条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XX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XX名,其他党委成员XX名,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充分表达党委意见,体现党委意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公司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XX名,其他纪委成员XX名。

  党委书记及其他党委成员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纪委书记及其他纪委成员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XX条公司党委设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党群部、政工部)、宣传部等作为工作部门。

  公司纪委设XXX作为工作部门。第XX条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权: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被企业的贯彻执行,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部署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企业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要求,先行讨论研究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干部人事和分配以及设计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八)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九)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XX条对下列事项,必须先经公司党委讨论研究: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企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转让以及自备运作和大额投资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

  修改,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等。

  (三)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包括生产经营方针和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超预算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对大额捐赠和赞助,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措施。

  (四)企业干部人事、分配重大事项。包括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企业后备领导人员的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工资体系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

  (五)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包括收入分配方案、劳动保护、福利卫生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讨论或决定的重大问题。第XX条党委议事一般以党委会议的形式进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副书记、其他党委成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或者党委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当及时向党委会议报告。

  第XX条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特此额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议题涉及的分管党委成员应当到会。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者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

  第XX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党委会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未到会党委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该暂缓表决。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5

  多彩贵州网讯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有21条措施,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企业党委的任务、企业的领导人员管理、党组织的设置、党员的组织关系的转接以及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等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规范,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党组织职责,确保国有企业稳定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坚持同步谋划党的建设,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必须对改革后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党组织设置、党务人员配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建工作保障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意见》强调,要探索和完善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分类分层管理,保持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坚持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依法履行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意见》强调,要及时调整、变更国有企业改革后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革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同时,要切实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接收方党组织要对拟转入党员的身份、档案、审核报告进行核实,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用。国有企业党委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的重要内容,考核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加大党建工作权重。对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以及党员管理松懈、放任自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链接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制定《意见》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今年以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要求。同时,近年来,我省按照中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着力构建有利于企业科学发展的产权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党的建设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比如,有些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时,党组织的设置、调整跟不上;有的企业改制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明确,等等。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有关精神,切实解决我省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国资委党委制定了《意见》,主要有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二是探索和完善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式。三是及时调整、变更国有企业改革后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四是切实做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五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作用。

  问:《意见》有哪些特点?

  答:《意见》提出了21条措施,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企业党委的任务、企业的领导人员管理、党组织的设置、党员的组织关系的转接以及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等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规范。主要有以下特点:

  坚持了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在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中的三项任务。一是国有企业党委要认真研究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企业改革方案。二是国有企业必须在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必须对改革后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党组织设置、党务人员配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建工作保障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在企业改革中党的机构不撤、力量不减、工作不散。

  落实了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五项任务。一是探索和创新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二是创新国有企业党管干部的形式。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程序,强化和落实国有企业上级党委、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中的作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是对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有资本完全退出企业的领导人员的管理方式进行分类明确和规范。五是突出改革后企业党组织书记配备。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国有资本参股比重较大的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企业党组织要通过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组织书记,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力量。

  问:如何规范深化改革后企业党组织的管理方式?

  答:一是明确国有企业改革后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二是理顺改革后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对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和国有资本完全退出企业的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管理方式。

  问:对企业改革后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有什么要求?

  答:国有企业改革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确定。分别明确了组织关系调整后转出方和接收方党组织的职责任务,要求及时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问:怎样强化企业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答:首先是强调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责任,造成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是强调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的重要内容,考核其他党员领导人员要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

  再者,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监事会等监督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监督,严厉查处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借改革改制之机隐匿、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增加党建内容6

  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面临着两个最突出的问题:第一,规模以下企业量大面广,如何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第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基本覆盖,如何解决党建工作随意性较大、规范性不强等问题。

  近年来,东阳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针对上述两个问题,以强化领导、规范管理、抓人促事、服务发展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有力地促进了东阳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在区域内的崛起。

  抓组织覆盖

  组织覆盖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工作。东阳依托商会、园区,通过单建、联建、挂靠等措施,切实加大组建力度,提高党的组织覆盖率。同时在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组织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扩大组织覆盖。

  企业与个体户分类建组织。建立市个体劳协党委,下辖10个分会党支部,将全市1万多家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体劳协党组织管理;其他以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4400家企业全部划入镇乡街道两新工委或商会和园区党组织管辖。

  党组织关系“双重管理”。组织关系不在企业的“隐性党员”、“口袋党员”组织关系公开透明化,规定这些党员组织关系的统计年报放原所在地,在企业工作时,算作企业党员数组建党组织,并要求这些党员参加企业和原所在地的双重组织活动,接受双重管理。

  业主党员“双肩挑”。非公企业业主是党员的,要求建立党组织,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若在村里任党组织负责人的,实行村企党组织“双肩挑”。

  组建联合党组织。通过调查确认只有个别党员的企业,则按行业相同或地域相近的园区(工作片)组建联合党组织,也可吸收没有党员的企业加入联合党组织,并确定企业办公室主任或人力资源负责人作为党建工作联络员。

  组建功能性党组织。通过以上方法还没有覆盖党组织的企业,则以十至十五家企业为单位采取从镇乡街道下派党员干部组建功能性(临时)党组织或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开展党的工作。

  通过“集中攻坚月”专项行动后,东阳市新单独组建144家,联合组建129家,组建功能性(临时)党组织或党建工作服务中心170家,加上原已建的425家企业党组织,共有企业党组织868家,覆盖了全市4400家非公企业,实现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全覆盖。

  抓示范引领

  根据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东阳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规范管理。

  组织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示范点创建活动。提出非公企业党建活动阵地达到“五个有”的要求,即:有一定面积的党组织活动场所、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有规范的室内布置、有规范的活动制度、有规范的活动记录。达到要求的党组织活动场所,市财政和党费给予2000—5000元的补助,目前累计补助金额达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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