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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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多种可供选择工作方案时,要广泛搜集各种资料和理论政策的依据,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做好可行性研究,提出建议方案。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19年12月13日至2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五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12月15日至17日,督察组在遵义市进行了实地督察。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向贵州反馈了实地督察中存在的问题。为抓好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将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优质高效落实整改要求,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实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聚焦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前期自查情况,逐项深入分析原因、细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充分考虑整改时限合理性、整改目标可行性、整改措施操作性,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坚持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全面梳理反馈意见和突出问题,坚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坚持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局党组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倒排时间,一项一项抓,一项一项改。
  三、整改内容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方面。
  1.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法定行政程序。特别是在土地及房屋征收领域中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先拆除后补偿、先征收后补偿等程序性问题。
  整改措施:
  1.利用中心组学习和自然资源局业务知识大讲堂,定期对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处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
  2.坚持依法开展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近、补偿工作。加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屋相关工作,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认真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大力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确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                     
  3.加大土地报批件的审查力度,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执行建设用地申报前置工作程序,依法进行征地前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前公告发布、听证程序、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补偿登记、预征地协议签订等相关程序。
  牵头单位: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基层政府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对行政违法后果认识不清,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落实司法建议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出庭应诉,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进行答辩,积极落实司法建议。
  2.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应诉能力和水平。
  3.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监督的意识。
  4.开展对行政机关不按期、按要求提交证据,不按期答辩,未认真落实司法建设的倒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通过发函提示等形式督促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
  整个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凭借主观经验作出判断,片面追求行政效率,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上重视不够。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上,没有把法律培训放在重要位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入。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超范围执法、过度执法等情况。监督问责机制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提高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加强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各股室(中心)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4.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仍存在未能严格按照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决策的现象。如有些部门签订重大合同没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没有签订合同就进场施工。遵义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占地面积达19397亩,其中耕地12182.5亩。
  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全面梳理、核实违法用地清单,严格查处整改违法用地。梳理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清单,对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设施违法用地或需单独组件上报项目,在依法查处到位后,配合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工作。
  3.制定工作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的要求,针对整改问题,理清性质,查清问原因,科学分类推进。
  4.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督促、指导开展用地报批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用途股管制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5.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县(区、市)级政府普遍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法制审核落实有难度。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法治思维、法制审核、执法技能等方面的课程,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素养和和执法能力。
  2.规范设置或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合理调配管理和执法部门案审力量,配齐配强法律专业方面人力资源。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个时限:积极有效推进,逐年分步解决。
  (三)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方面。
  6.行政审批职权下放不科学、不合理。一方面存在县(区、市)级政府部门因人员编制、技术能力限制,无法承接,致使部分具备较高技术要求的行政审批职权下放后,县(区、市)级政府部门不得不又求助于上级政府部门解决;另一方面存在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下放不完整,责任下放、权利不下放问题。
  整改措施:
  1.对县级行政审批职权事项进行大排查大清理,确保所有审批事项都符合上级政策、程序规范。
  2.完善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优化业务流程,优化申报表单,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在目前部门一窗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推进跨部门一窗办,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等一窗式改革。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贵州政务服务网平台优势,不断提升网上办理能力,拓展网上办理深度。
  4.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审批标准化,督促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和流程,研究提出简化优化的管理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按照办理项目录细化办事指南信息,确保一事一审,资料明确。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监督股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国土空间规划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资源调查监测确权股
  地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整个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推进问题整改。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研究,按照本整改方案的要求及时拟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整改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分类进行、科学推进。
  (二)统筹调度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入查找本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弱项、短板、漏洞和风险点,主动暴露问题、解决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完成问题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守责尽责,并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确保整改工作对标对表按时完成,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2019年12月份对甘肃省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期间实地督察了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的《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甘肃省整改方案》要求,定西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目标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市委依法治市办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问题和甘肃省整改方案,结合2020年定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甘肃省问题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留死角、不拖“工期”。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或任务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台账,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清零。
  聚焦突出问题,梳理硬性规定
  为促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根据《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甘肃省问题整改方案》和《定西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定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重点措施落实促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梳理了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责任落实机制五个方面26项重点措施,明确每项措施落实的具体要求,以硬性规定推进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落实督察责任,持续跟踪问效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等规定,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近期内开展整改专项督察,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办、督促整改,推动层层靠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整改问题和措施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
  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
  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
  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
  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
  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
  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实。
  整改措施:县政府部门按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部门实际,增强规划和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一些地方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没有遵循规定的程序,有的起草前没有进行充分评估论证;有的虽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但存在“走过场”、“赶会”现象,甚至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核后依然存在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个别地方将应当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定为依申请公开文件。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规定,将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杜绝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2.县政府及部门通过门户网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3.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1次自查清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2:一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健全,有的未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有的在制定相关制度时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一些地方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2.县政府及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3:各地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畅、范围不广问题,公众意见因缺乏有效的意见反馈机制和平台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整改措施:1.县政府及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拓宽和畅通征求公众意见渠道,扩大征求意见建议范围;2.涉及社会管理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
  3.在制定对企业切实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的意见;
  4.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建议记录制度和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4: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存在不遵守法定期限、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等程序救济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缺失、违规代收代缴罚款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征收土地、房屋时,征收范围不明确,或者不履行法定程序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将土地、房屋征收行为列为督查重点;3.按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纠错力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地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不规范,一些执法部门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未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监督抽查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跨部门联合开展随机检查在基层尚未完全落地。
  整改措施:1.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问题自查整改;2.对“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17:一些部门行政应诉能力不足,出庭应诉人员不能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不能针对原告诉求提出合法合理的答辩意见。
  整改措施:1.通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加强日常指导、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应诉人员应诉能力;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3.充分发挥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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